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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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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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暫代區院)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佐敦 #營救理大

蔡(20)

控罪:暴動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覺士道與柯士甸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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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

被告承認控罪,並同意下文的案情。

📌案情:

背景:

在政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時,香港發生了不同的示威活動,包括在11月初發生的理大事件,當時理大附近發生了不同的暴動和暴力事件,因此警方在理大附近的不同地方設立防線,防止他人進入理大。最後,相關事件持續升溫,並於2019年11月18日時,示威者在尖沙咀、旺角、和油麻地聚集,而這些集會並沒有由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

於案發之時,網民在Lihkg和telegram等網上討論區和社交媒體號召他人參與名為「圍魏救趙」的行動,以營救在理大的示威者,這令不少人於案發之時在尖沙咀一帶聚集。當時,政府和警方由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不斷從新聞、訊息、臉書帖文等途徑呼籲人們留在室內地方和不進入理大,故相關內容已經廣為人知。

於2019年11月18日,油尖旺各處的交通被阻,最後在下午至傍晚時分,運輸署封閉彌敦道,關閉紅磡、尖沙咀、和旺角站,和不停佐敦站。

涉案暴動:

早於2019年11月18日約11:25時,警方已於柯士甸道設立防線,並距離暢運道約450米。於同日約18:09時,合共約400名示威者從兩邊走到涉案的交界匯合,並與警方防線對峙,當時他們:

⁃ 身穿黑色衣物,戴上口罩、頭盔、護目鏡等保護裝備;

⁃ 用不同的物件阻塞車路,使柯士甸道不能通行;

⁃ 在木板、雨傘、垃圾車、磚頭、欄杆等物件的掩護下組成陣營,並向警方防線投擲具殺傷力的物件,包括約100枚汽油彈、玻璃樽、不明液體,和照射雷射光束。這使現場火光熊熊,地面有大量油跡,亦有警員因被汽油彈擊中而身體冒火;

⁃ 有人在草地滾球會的天台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最後該汽油彈有擊中一名警員,並使該警員的身體冒火。當時示威者見狀有歡呼;

⁃ 一路向前推進,最近曾與警方防線相距80米,他們無視警方的警告,警方最後使用催淚彈和橡膠子彈嘗試驅趕示威者,並於約19:24時使用銳武裝甲車向示威者推進。

上述事件亦使案發地點一帶的商店不能營業,亦有人在附近噴上「天滅中共」四字。在上述事件期間,亦有人大叫「死黑警」、「後面有狗啊!」和「行前啲!衝啊!」等字句。

被告被捕和參與:

於同日約19:25時,警方在驅趕向彌敦道逃跑的示威者時成功制服3人,當中包括被告,被告嘗試掙脫但不果。當時被告戴有口罩、手套、手袖、和面罩,身穿黑色衣著和運動鞋,她的背包內亦有另一個口罩和3支生理鹽水。

公開媒體拍攝到被告於當日18:41時,拿著樽和雨傘與示威者一起蹲下以避開催淚煙。其後她與示威者一同推進6步,當時她們距離警方防線約110米,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

📌個人背景和求情:

被告案發時沒有案底。

辯方向法庭呈上一些求情信,指被告有強大的家庭支持。

法官提到辯方引述的案例是屬於同日較早時分的事情,法官同意本案的情節並非有如同日較晚時段的暴動般嚴重,但亦較下午時分理大事件的暴動嚴重。辯方同意。

辯方提到本案沒有警員受傷,但同意法官指出這行為是不要得,亦是十分危險的行為,沒有人受傷是因為警員有保護裝備。辯方亦希望法官考慮到被告案發時仍然年青,以及在暴動期間的作為有限,並非有親自作出危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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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判刑‼️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喬(35)🛑已還押逾16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 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2: 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控罪3: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或約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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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 開庭

法官指今日只作答辯及求情,將另擇日子作判刑。

📌答辯:
案件一 承認控罪(1)及(2),控方同意將控罪(3)存檔法庭

案件二 承認所面對一項控罪

被告同意相關案情,法庭裁定上述兩案件3項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對案情提問
就案件一之喉管炸彈法官又問其威力?主控引述專家報告指破壞力可以由喉管爆炸時金屬碎片彈射至50米內造成受傷。

就案件二案情指有布袋澳村內CCTV拍到十二人上船潛逃經過,法官要求控方在庭上播放,主控指全長1小時,可快速播放,但要求休庭1小時預備器材安排。法官再問案情提及被告角色是聯絡其中潛逃二人,為何有此安排,主控答只有資料是有人吩咐被告。法官又進一步問有沒有資料可追縱到負責物流人物如船牌𨍭讓、汽油等等?主控指警方沒有資料。法官又再問衛星電話是誰人提供?通訊是以何方式如摩斯密碼、文字定暗號?控方指沒資料由誰提供,警誡下被告指衛星電話是自己用作發送電郵位置訊息。

1100 休庭至1130預備器材播放片段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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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今日係喬生日,生日快樂!

不在場按:看來陳廣池對做檢控及警察工作有很大興趣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喬(35)🛑已還押逾16個月

[案件一]#20200114旺角
控罪1: 管有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2: 製造爆炸品
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控罪3: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或約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一房間,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案件二]#十二港人案

控罪: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於香港與一名稱作為「廢中」的人、一名稱作為「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 的人及一名稱作為「Zizi」的人及其他人,以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透過將十二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致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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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再開庭

🫂播放布袋澳村不同街道包括村公所CCTV,並呈上多張拍到被告截圖 。法官問到知不知爲何天光偷渡?控方指由匿藏地點出發是凌晨,而早上出船航行視野較好。

📌求情:
已呈交之兩份書面求情,今日交上被告親手書寫求情信,被告現年37歲,沒有案底。原先案發前同家人關係疏離,搬出自住,情緒差有抑鬱需服藥,並更改至現有姓名。
[案件一]
認識黃xx 並成為男朋友,案發時有社運事件令情緒問題惡化,知道喉管炸彈是男友放在家中但不知詳情如威力及幾時及如何使用。國內服刑時已經深感悔疚。至於自己用火柴頭物料打算放入網球只能出煙,是上網學習,試過效果只有煙火沒有再製作,原只打算引起傳媒注意。最錯地方是沒有拒絕男友儲存喉管炸藥在家,不是積參與。陳官質疑被告家中儲存有不少示威者常用物品如多個眼罩,防毒面具、生理鹽水、手袖等等似是積極參與社會運動。
[案件二]
被捕後坦白承認,提供資料協助警方調查包括無捐益口供,交代案中角色,聯絡工作只是由「恩典」安排,國內被捕時控罪為組織偷渡較其他人刑期長。查問下指沒有付出費用,由他人代交。法官對同案其他人早前被判處十多個月表示並不認同,本案是非常嚴重之防礙司法公正 ,代看指相同背景及案情下如其他人在不同法官席前刑期偏差大會對被告構成不公平,陳官回應「佢可以上訴」

兩案背景源於社會事件,如今社會氣氛已經轉為平靜,重犯機會不大,被告對犯下罪行深感悔意,還押期間仍不停努力進修,希望可盡快重投社會。

1316 完庭

案件押後🛑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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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鄧(30)🛑已還押5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930灣仔 串謀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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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09:30
👤楊(51) #提堂 (#2023區議會選舉 煽惑投無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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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高等法院第卅二庭 👤梁 與 🐶警務處處長 #傳票 #上訴許可申請 (#1118尖沙咀 梁的診所在2019年11月18日遭警員誤射兩枚催淚彈進內致起火,故要求警務處處長賠償逾672.1萬港元。)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郭展昇(39), 韓廷光(29), 梁飛鵬(29), 龐雋詩(29), 林華嘉(44), 莫志成(25), 尹栢詩(25), 陳守業(27)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2項刑事損壞 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5項妨礙司法公正 #毆打露宿者
【01月22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0:00
#區域法院第七庭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截至0815)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0930灣仔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鄧(30) 🛑已還押5個月

控罪1: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
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與同案另外4名被告串謀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毁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交替控罪)
被告與同案另外4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香港灣仔駱克道275-277號金樂大廈19樓A室,保管或控制一個塞有一個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大部份載有多枚大頭針)、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242克糖、199克鎂屑、332克鎂粉、74克鎂帶、25克鋁粉、11條白毛巾、多個碗載有多塊撕成大小相若的發泡膠塊、148克內含氧化鐵的紅色固體、約2.9公斤洗衣粉、約1.4升食油、多盒大頭針、多個燒杯、多個量杯、多支匙羹、多個漏斗、兩張滅火毯、14個打火機、一些保鮮膠紙及多塊發泡膠,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們本人的財產或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而且知道所用方法相當可能會危害另一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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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開庭

控方稱與辯方達成協議,被告會承認控罪2;法庭書記讀出兩項控罪,被告表示明白。
控罪1 不認罪
控罪2 認罪❗️

主控讀出控罪詳情,講述被告連同同案其他被告在2019年9月,在Telegram 群組討論製造汽油彈,以在10月1日使用,各人的角色,有人從網上租「安全屋」,有人準備物料,做測試;9月30日警方在金樂大廈拘捕D1 & D2,進行搜屋,揾到控罪中的物品,物品可製造出的汽油彈的嚴重性;檢查D1, D2 & D4 的手機,發現他們曾經在網上揾汽油彈的資料,藏有製作汽油彈的相片;事發之後,群組成員討論各被告是否已經被補,有人退出。

被告表示同意案情,練官基於被告認罪,裁決罪名成立。

練官向控方查問有關檢查物料的專家報告,和有沒有跟進誰是租屋者,和業主是否與案有關。

🔸辯方求情
即時呈上一封社工的求情信,當得知社工在2020年前不認識被告,是陪同被告的媽媽一同採監才認識,退回求情信,稱“嘥我時間”。

辯方指屋內無被告的個人物品,證物無被告的指摸,被告的手機中有關汽油彈的相片相對少,在案發單位出現的時間相對短,希望法庭參考已經審結的同案判詞和判刑,因應被告的角色,以較低的量刑作起點,和給予三份一扣減。

練官不同意辯方說法,控罪是共同犯罪,刑責相同,同案在區域法院審理,無約束力,指示辯方在兩日內就刑責作法律的陳辭,控方在兩日內回應。

另詢問被告另一案件,辯方律師稱亦會認罪。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2月26日10:00 作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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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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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4/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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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區域法院首席法官
🕝14:30
👥賴,鍾,龔,陳(22-42) #提訊 (#0831銅鑼灣 暴動)
👤區(39)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串謀非法集結 無牌管有無線電)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范,杜(23) #續審 [10/8] (#1112大老山隧道 暴動)
👤盧(21) #提訊 (#1112大老山隧道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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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鄒家成(26),胡(30)🛑鄒另案已還押逾24個月 #提堂 (#投訴信 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

#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震宇(37) 普通襲擊 #打女仔打女仔打
11: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郭展昇(39), 韓廷光(29), 梁飛鵬(29), 龐雋詩(29), 林華嘉(44), 莫志成(25), 尹栢詩(25), 陳守業(27)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2項刑事損壞 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5項妨礙司法公正 #毆打露宿者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彭中屏法官
#0825葵涌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區(39)

控罪:
(1) 串謀暴動
被控與湯 、梁、謝 、鄧 、簡 、潘 、陳 、羅 、鄧 ,及另外三人,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葵涌永順街荃灣屠房外,串謀暴動 ;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2) 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1之交替控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3)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第8(1)(b)及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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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主控先交代本案背景指同一時間及地點早在2022年已經拘捕9人,7 人已經認罪判刑,2 人則不認罪排期今年3月19日起作十天審訊,本案被告在2024年才被發現,於1月2日警方找到將其拘捕。

控方得知被告申請法援中故打算短暫押後同法援處商紂能否合併已經排期之二人案件,不反對被告保釋。

法官指已經收到法援處信件知道處理申請中,查問下被告表示申請時間急趕,一些法援所需文件仍在準備中未交齊。

案件押後至2月6日14:30再作提訊,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並免除今天警署報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01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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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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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21/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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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潘,羅(28-44) #審訊前覆核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裁決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羅,畢,沈,劉穎匡,孫曉嵐,潘,范(20-32)🛑畢因另案服刑中;潘已還押35個月;劉頴匡已還押逾34個月;羅已還押逾16個月;沈已還押逾5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逾8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鄒家成(24)🛑因另案已還押逾24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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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陳(21) #審前覆核 (#國歌法 #世界女排 侮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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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何,周,周(36-48)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特殊百份百貸款 串謀欺詐;國安處指三人連同另一人串謀詐騙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10:10 高等法院第四十庭 👤周(25) 與 🐶警務處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0200307爆炸 周指他於2020年3月8日凌晨,在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因此要求警務處處長為相關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及賠償。)

#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姚新燊(28) 危駕使他人受嚴重傷害 #未甩P就危駕
11:0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簡偉迪(44) 刑事毀壞 醉酒及行為不檢 #酒後打玻璃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06日 星期二】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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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24/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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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4:30
👤區(39)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串謀非法集結 無牌管有無線電)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李俊文法官
🕝14:30
👤陳(25) #提訊 (#0831灣仔 暴動)
👤陳(21)🛑已還押逾3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煽惑炸特首辦事處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黃,羅,畢,孫曉嵐,馬,沈(20-30)🛑畢因另案服刑中;羅已還押逾16個月;沈已還押逾5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逾8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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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吳偉德(38), 王浩昇(28), 鄭文傑(43) 暴動 串謀傷人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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